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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和流程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概述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允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经营许可证件。该证件是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必要资质之一,旨在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办理条件


1. 申请者应当为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或者非营利性组织,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


2. 申请者应当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场地、设备和安全保障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申请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申请者应当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负法律责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经过审查。




三、办理流程


1. 申请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理由。


3.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现场验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或评估合格的,颁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不合格的,不予颁发并书面告知理由。


4. 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应当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 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在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中,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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