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材料
在成都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遵循特定的流程,并准备相应的审批材料。
具体条件如下:
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需要拥有适应业务范围所需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
良好信誉记录: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其他法定条件: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审批材料清单:
申请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可行性报告: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人员材料: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场地证明: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
营业执照:增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
外资投资证明:有无外资投资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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