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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报材料、要求、流程

福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报材料、要求和流程如下:

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彩色扫描件。

联系方式:公司固话、法人手机号、邮箱等基本信息。

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

人员证明:至少2名医药相关人员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证明,以及至少1名计算机相关人员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资质证明,同时需提供这些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

域名证明: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网站说明:包括网站名称、栏目设置说明等,如果是经营性网站,还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信息管理制度: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安全保障措施:涉及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信息来源证明: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申报要求

申请主体:必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人员: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的人员,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信息内容: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所登载的药品信息必须科学、准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审核决定:监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发放证书:同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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