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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和材料

更新时间:2024-05-28 13: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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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助游网络
型号:无
产地: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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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的受理条件如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工作场所;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证)审批申请,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注:表格上报栏申请人须签字盖章。


二.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

注:

●主要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股东名单和持股比例的商事登记信息。

●各股东中有法人的,须提供该企业的股东构成,逐层上溯。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


三.无外资承诺书

注:按照提供的模板下载填写并盖章。


四.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五.授权委托书

注:委托代理情形应出具该委托书。


六.法定代表人简历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


八.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九.营业执照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十.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身份证明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


十一.申请书

注:申请人须签章。


十二.办公场地证明

注:收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十三.代理人身份证明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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