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条件
在互联网上提供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展示药品/医疗器械应申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申请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证书类型】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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