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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企业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和流程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概述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是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允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经营许可证件。该证件是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必要资质之一,旨在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办理条件

1. 申请者应当为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或者非营利性组织,且具备相应的药品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

2. 申请者应当具备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场地、设备和安全保障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申请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制度,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申请者应当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负法律责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经过审查。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1.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2.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座机、传真、法人手机、邮箱;
  3、二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6、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1、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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