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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和条件

发布时间: 2024-05-28 14:26 更新时间: 2024-05-28 14:26

一、产品服务介绍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需要取得的行政许可证件。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进行延续申请。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可以帮您进行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延续申请,使您的企业能够顺利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

二、办理材料

1.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签字);

2.《上海市广电局广告投放单位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可以代替,但需提供上海广电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3. 五年内获得的上海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及盖有上海广电局公章的年度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 上海广电局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工作备案登记表;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6. 实体企业需提供场地证明、消防验收等相关材料;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条件

1. 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有良好的信誉和声誉;

3. 具备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技术、专业人员、设备和场所;

4. 能够保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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